安徽阜阳颍州:“腿打断、不立案”引热议
时间:2024-07-16 18:50来源:法制聚焦
债权人发现债务人踪迹,通知执行局法官,法官让盯住债务人,其马上赶过来,眼看债务人要跑,债权人女婿挺身而出,站在债务人已经被法院查封的车前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债务人老公冲出来,把债权人女婿拖到一边并跺断了腿,达到轻伤一级,然而,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却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此案在当地引发众议,“腿打断、不立案”警方被指不作为。
劣迹斑斑的行凶者
阜南县谢冬梅和老公蔡金林在当地也算是“知名人士”,谢冬梅主要从事低吸高贷,截止目前涉及借贷诉讼案件17起,金额高达1182万元,而蔡金林更是了得,2007年因赌博罪被判管制一年,2012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三年,2019年又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一年十一个月,借贷案件1起涉及金额120万元,即便他们夫妻二人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却恶意转移财产后躲到阜阳市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并且开着已经被阜南县法院查封的奔驰越野车享受着富人的奢华生活。
贺留影是谢冬梅的众多债权人中的最悲惨的一个,法院判决谢冬梅偿还贺留影460万本金及利息,谢冬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阜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也一直找不到谢冬梅,贺留影的丈夫生病住院急需钱救命给谢冬梅要账,谢冬梅见死不救,硬是没有还给她一分钱,贺留影的丈夫悔恨不应该把钱借给这个狠心的表妹谢冬梅,结果气恨交加,住进医院,几个月后便含恨离世死不瞑目。
挺身而出的受害者
2024年1月17日上午,贺留影及女婿武文出门办事时恰好在阜阳市清河东路与永清巷口发现谢冬梅踪迹,立即给阜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电话报告。法院执行局法官让贺留影、武文在原地等待,不让谢冬梅逃跑。执行法官及法警驱车前来。
谢冬梅与丈夫蔡金林、儿子和儿媳四人看到贺留影及女婿武文后,准备立即开被阜南县法院查封的皖K8C899奔驰越野车逃走。情况紧急武文为防止谢冬梅逃走,来不及多想便站在车前阻止,并立即电话报警。蔡金林在听到武文报警后,情绪激动便出言威胁称“快让开!再不让开,撞死你!”。
为维护岳母合法权益,必须等到警察到来,武文未向嚣张不法的蔡金林退让,依然站在车前。蔡金林眼见谢冬梅无法逃走,便上前开始使用暴力拉拽武文,武文面对身高马大的蔡金林心感恐惧,感受人身安全将无法保障,于是在蔡金林暴力拉拽过程中再次电话报警。
蔡金林恼羞成怒遂将武文摔倒在地,并向路边拖拉了好几米。武文欲站起又被蔡金林拉倒在地,并用腿狠狠地猛的砸压向武文的右腿,只听咔嚓一声脆响,武文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喊,他再也没有站起来。谢冬梅与儿子和儿媳驾车逃离。蔡金林看着在地上哀嚎的武文一脸不屑。
110民警和120均到达现场,武文被送往医院就医,经检查右腿胫骨和腓骨骨折,经阜阳市公安局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一级,经过几次手术和几个月的精心养护才恢复出院。但是由此给武文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因为武文是打击乐架子鼓老师需要手脚并用,而骨折的腿正好是踩鼓的脚,由此失去很多演出和教学工作,直接损失巨大不可估量。
有案不立的执法者
在武文住院期间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民警曾到医院取证,并对武文做了询问笔录,武文想着一定会把故意伤害自己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24 年3月29日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作出阜州公(文峰)不立字[2024]170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有法律专家指出,光天化日之下蔡金林殴打武文致其轻伤一级,其行为并非具有防御性,反而具有一定的积极性和攻击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却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存在徇私枉法、恶意包庇的严重违法行为,理由如下:
蔡金林为了达到帮助谢冬梅逃跑的非法目的而不计后果,持续对武文施暴。在案发现场,蔡金林如果只是想逃跑躲避执行,在其一家四口都在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平和手段交涉。但蔡金林直接采取暴力行为,并造成伤害后果。武文受伤后蔡金林无视伤情不做救治,足以说明蔡金林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
事件发生过程中,谢冬梅是本案的教唆犯,但办案民警姜博文从未对谢冬梅采取任何措施,也未对其进行讯问调查。阜南法院出具的协查函,亲手交给姜博文,却被姜博文藏匿,并说没有收到。而在谢冬梅称武文存在阻挠其出行后,姜博文却以寻衅滋事罪威胁对武文采取拘留措施。
由此可见姜博文在办案时带有明显的偏袒性!并且在讯问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诱导性!
会打太极的监督者
武文不服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阜州公(文峰)不立字[2024]170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的申诉。
2024年6月17日,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下发州检立监控申审通[2024)25号《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经审查认为: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不予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维持。
武文的父亲气愤地说:蔡金林协助谢冬梅逃跑涉嫌包庇已是违法行为,并且在违法的同时实施的伤害,这是罪上加罪,颍州分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给本案定性,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这是在助纣为虐,纵容老赖躲避执法的违法行为,是在给犯罪分子当保护伞。
检察院职责就是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 否合法进行监督。但是检察院却称他们没有侦办的权力,他们只看公安机关给的回复,公安机关负责侦办,让我们还去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说检察院经过立案监督审查我们不立案没有错,你们还得去找检察院,检察院又让找公安机关如此反复打太极,让武文一家人欲哭无泪。
呼声:期待公平正义
武文的父亲感慨到:如果这样都不能定罪,那么以后老赖为了逃避执行,是不是随意殴打债权人,造成债权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暴力行凶者也不用承担责任?试问法律的公平何在?!这是我国司法进程中的一种倒退,是公安机关支持老赖逃避执行、纵容他人行凶的不良典范!
党恩难撼,法眼如炬。在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期待,让法治的阳光早日落在弱者的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