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头条网 任逍遥)2024年2月18日中午12时左右。我与同村欧春花在交谈中发生对我进行辱骂,后续欧春花对我进行殴打,用石头使劲砸我的头部,面部按压在水泥地上摩擦导致面部创伤严重,对我进行脚踢 导致我右边腿全部淤肿。欧春花对我的殴打行为不是初犯,近10年来多次对我进行殴打,每次殴打的伤情都很严重。
在场我2个12岁的孙女,亲眼目睹现场。砸完头部的石头丢进了水塘。我在事件发生后到医院就诊,诊断书显示我受到轻微伤。
2024年2月18日,我孙女有当场报警,警察有到事发现场,证实了我受到了欧春花的殴打行为。但是对这件事一直无所作为, 第二天我家属对其请求当地派出所处理案件 常宁市大堡乡派出所对此次事件没有进行严肃处理 ,提交了伤情鉴定给当地派出所还是无所作为 未让欧春花作出赔偿道歉处理,也未对欧春花进行拘留 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说辞,事发第6天仍未给到家属立案回执书。多年来欧春花对我殴打,每次报警处理都无果,他作为村里的村霸。
2024.2.23日 口供 伤情鉴定都提交当地派出所 他们的回复是让我们无理由等待一个月 让我随便到市里进行办案 就是不拘留 也不处罚 派出所至今都未立案也未对欧春花进行拘留和处罚。虽然被害人构成轻微伤,但欧春花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治安处罚法,请求公安机关对其依法作出相应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爆料人为受害人外甥女(电话:13825063517),本网将持续关注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