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日前,一名台湾男子欲持刀闯台“总统府”,并砍伤“宪兵”,被台高等法院判处6年8个月刑期。
台湾“中央社”13日报道称,该男子上月曾先到五金行及军用品店买手套、铁鎚及一面五星红旗后,前往台“军史馆”用铁鎚敲破展示柜,偷走馆藏武士刀。之后,该男子欲闯“总统府”被拦,之后又砍伤了一名“哨宪兵”,今天新闻,随即被警方带走。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携带凶器窃盗罪、杀人未遂罪,分别判处涉案男子有期徒刑10月、6年6月,共计执行有期徒刑7年。
但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则以携带凶器窃盗罪、杀人未遂罪论罪,各判8月徒刑、6年6月徒刑,应执行6年8月。
为此,该男子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法院量刑过重。13日,台最高法院回应表示,今日新闻,杀人未遂部分上诉无理由,窃盗部分是不得上诉三审的罪名,因此,今天驳回上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