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的斗争中,党中央对地方工作中暴露出的不作为、不担当等官僚主义作风零容忍。政府工作所体现出的高效与透明,疫情信息披露的及时与公开,赢得了国际及全国人民的高度赞扬与认可。这也为今后工作改进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典范。不作为、不担当等不良风气不仅暴露在抗疫斗争中,也广泛存在于各级公职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身上。例如: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桩普通离婚上诉案被主审法官及个别领导以各种借口,无故拖延审理长达1年半,至今还在继续拖延。
2015年7月,该离婚案在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湖西法庭立案受理,先后经过了两次诉讼耗时4年多的时间。被告与法庭勾结、串通领导,采取各种手段人为制造借口,罔顾当事人分居10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的事实,单方面为被告背书。2018年8月20日,当第二次诉讼判决书下达时,原告发现:不仅与两年前的第一次判决书基本雷同、如出一辙,而且违背事实枉法裁定,仍判决不予离婚!鉴于朝阳区法院如此的腐败、徇私枉法,原告随即上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谁能想到该案在朝阳区法院被恶搞的悲剧,悲剧再次长春中级法院被上演。
2019年4月,原告得到通知,该离婚上诉案将于2019年7月9日上午9:00点在长春市中级法院第31法庭开庭审理。当原告收到传票时很是感慨,该案尽管经过了漫长的8个月送卷、阅卷等繁杂的不可告人的所谓程序,还是等到了最终的开庭审理的消息,还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深信法律的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即将开庭的前一天(2019年7月8日),法庭通知原告取消次日的庭审。长春中级法院作为上诉法院,对上诉案既然已经决定开庭审理,况且又进行了必要的法律公告程序,3个月的公告期已过却无故取消开庭审理,没有任何合理合法的解释。这种不作为和司法腐败到了何种地步?一个普通离婚案纯属夫妻感情问题,况且子女与财产均无异议。被告是别有用心,才与法院勾结以达到她陷害原告之目的。她们这种权钱交易的勾当尽人皆知,否则,也不会出现这种比朝阳区法院更卑鄙的做法。无故取消庭审继续拖延,充分暴露了法院内个别人的贪腐,搞权钱交易,这何止是不作为?这简直就是在犯罪!利用一个离婚案在各级法院层层刮油,而满足掌权者的私欲与贪欲,更纵容了被告的别有用心与恶念。该离婚案自立案算起,初审两次耗时4年,上诉又拖了1年半,至今已5年了,仍无结果,实属罕见。
开庭被无故取消后,原告便紧锣密鼓、逐级陈情与上访。原告最先找到的是长春中级法院民二庭主审法官宫平,以便了解内情及缘故,可宫平法官给出的却是一些胡弄小孩的说辞,让原告啼笑皆非。原告心理清楚,宫平说的不算,决定权在上面,于是找到民二庭陶铮庭长,并上交了相关材料。后听说陶庭长要离开已将材料转交给郭庭长,再后来便是那些不是联系不上,就是那些推三躲四的情况。经过多次上访陈情,原告所遇到的都在敷衍了事,后来得出的结论是根本原因就在院长,而许多事情院长根本不知情。所以必须联系程院长,才能化解或跳过该案在上诉过程中所遭遇的非法阻扰及被恶搞的情况,可没成想联系院长也是异常艰难。
2019年8月,原告从网上得知,长春市政府公告了市领导接待日程表,其中程凤义院长接待日为2019年8月22日。可原告通过长春中院信访、长春市信访局、长春市外办等多家单位联系约见程凤义院长,都未能实现,无奈只能通过信函。原告认为通过挂号信及快递的形式,就是程凤义无时间审阅,秘书也会转告的。确实,当信件寄出若干天后,原告再次造访长春中院信访处时,陈明哲处长告知原告说程凤义院长已收到原告的信函,表示会关注此案,这使得原告很开心,可事隔了数月后仍没有任何消息与进展。2019年10月19日,吉林日报的网站《彩练新闻》刊登了关于长春中级法院采取措施处理大量积压案件的报道。原告由此联想到自身在长春中院的遭遇,这与报道完全不符。大量案件积压除客观原因外,还存在个别人故意拖延审理、人为制造案件积压、谋取不法利益等原因。为此,原告撰写文章发表看法,标题为《关于“速裁快审”与长春中级法院程凤义院长之商榷》的文章刊登后,得到了许多群众的关注与广泛反响,原告以为这篇文章的发表应该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
到2019年12月16日,该离婚案上诉已一年多,开庭审理被无故取消,多方反映无效,案件仍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原告为揭露该案件背后那些道貌岸然的法院人肮脏的勾当,发表了《长春中级法院程凤义院长疑纵容下属恶意拖延案件审理》的文章,将该离婚案上诉后法院内私下交易、串通合谋的内情曝光。一个小小的离婚案,经过两级法院,上上下下,牵扯多少法官与领导,离婚案能拖延这么久,看来这金钱的力量不可小视呀。
2020年1月13日,该离婚案被中止无任何进展,原告继续发表《长春中级法院程凤义院长继续纵容下属就意味着犯罪》的文章,希望多次曝光能引起相关领导关注,推动案件审理向前发展。
新的一年开始之际,我国的民法典即将生效,各项事业必将得到蓬勃发展。在这个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长春中院还在这样的拖延工作,一个离婚上诉案竟押了1年多,如此这样,长春中院必将被时代所抛弃。新民法典中婚姻法对离婚的定义,以及最高法对离婚判决的说明及解释都非常清楚,对任何执法者来说,不加强深入学习,不努力提高自己就无法跟上潮流,也无法做一个合格的执法者。为使程凤义院长不限于只听被告与主审法官等人单方面的情况汇报,更让广大群众都了解该案的由来,希望能对案件审理有所推动,所以发表了该篇文章。这正顺应了百姓的一句话“上告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
婚姻对男女双方而言,若感情不在了,婚姻就没有任何意义。该离婚案夫妻已分居10年,仅离婚诉讼就已经5年多,至今为止双方分居已经15年之久。可法院还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是捞取利益又能为什么呢?程凤义作为院长,关于此案来自系统内的反映及多次的媒体曝光,应该是耳闻目睹,结果该案还在继续被羁押,想必程院长不能是因为不是自己的离婚案而麻木不仁吧?这个离婚上诉案在长春中院已经1年半了,原告已经麻木,看你们究竟拖多久,原告拭目以待。
(2019)吉01民终字第817号原告:邢德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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